根據省委統一部署,2021年3月11日至5月10日,省委第四巡視組對省鐵路集團進行了巡視。7月2日,省委巡視組向省鐵路集團黨委反饋了巡視意見。按照黨務公開原則和巡視工作有關要求,現將巡視整改進展情況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組織情況
集團黨委堅持把省委巡視反饋意見整改工作作為集團當前的重大政治任務,以黨史學習教育為動力,以高度的責任感和使命感,扎實推進省委巡視反饋意見整改工作落地落細、見行見效,全力做好巡視“后半篇文章”。
一是深化思想認識,自覺堅定推進整改工作。省委第四巡視組巡視省鐵路集團黨委情況反饋會后,集團黨委第一時間召開專題會議,認真學習《省委第四巡視組關于巡視省鐵路集團有限公司黨委的反饋意見》,研究部署整改工作。7月5日,集團黨委召開巡視整改工作首次推進會,研究《省委巡視反饋意見整改工作方案》,將巡視反饋的5個方面34個問題細化分解為67項整改任務。7月9日,集團黨委召開專題黨委會,認真研究整改工作,精心制定整改方案,逐項明確整改措施,對抓實抓好巡視整改工作作出周密安排。8月3日,集團黨委召開巡視整改專題民主生活會,聚焦巡視反饋意見,認真檢視問題,深刻剖析根源,嚴肅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進一步壓實了班子整改責任。8月17日,集團黨委召開巡視整改動員部署會,進一步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安排部署巡視整改工作任務。二是強化組織領導,以上率下推進整改工作。成立巡視整改工作領導小組,由集團黨委書記、董事長常青同志任組長,黨委副書記、總經理丁建奇同志和黨委副書記徐九銀同志任副組長,其他黨委班子成員為組員。領導小組下設巡視整改工作辦公室,統籌推進巡視整改落實工作。集團黨委書記認真履行“第一責任人”責任,班子成員帶頭對照巡視反饋意見,緊扣反饋問題,把自己擺進去,把職責擺進去,深入剖析原因,明確整改方向,堅持以上率下發揮示范帶頭作用,形成了“黨委牽頭落實、部室統籌協調、所屬單位積極配合”的上下協同、整體聯動工作合力,做到責任落實到位、任務整改到位、問題解決到位。三是嚴格督促檢查,扎實有序推進整改工作。堅持把研究推進巡視反饋問題整改作為黨委會經常性議題,加強跟蹤問效,掌握整改進度,嚴格督促檢查。建立“雙重督辦”制度,集團黨委班子對重點問題直接督查,巡改辦對各類問題整體督辦,嚴格把控時間節點,逐項對賬銷號,及時推進整改工作。嚴格對照問題清單、責任清單、任務清單“三清單”,實行定時盤點、加強督促檢查,解決一個、銷號一個、鞏固一個,直至整改完成。
經過3個月的集中整改,深入落實了巡視整改工作方案確定的各項整改措施,制定的67項整改任務中,已整改落實到位28項,取得了階段性成效。
二、整改落實情況
(一)關于“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國有企業‘兩個一以貫之’重要論述不到位,黨委領導作用發揮不充分”問題的整改
1. 黨的領導不夠堅強有力。
一是集團黨委及所屬單位黨組織緊密結合黨史學習教育,進一步深入學習習近平總書記“七一”重要講話和系列指示批示精神;集團黨委召開年度第6次黨委中心組學習會、第13次黨委會會議,專題重溫習近平總書記在全國國有企業黨的建設工作會議上的重要講話精神;集團各級黨組織充分運用好黨委中心組學習等黨內會議方式,均已制定并嚴格落實“第一議題”制度,截至9月底共計開展“第一議題”學習118次。二是鞏固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國企黨建重要論述的落實成果,深入開展全國全省國企黨建工作會議精神貫徹落實情況“回頭看”,全面聚焦7個方面30個“重點看”進行深度自查,形成情況報告并報省國資委黨委。三是縱深推進國企改革三年行動,制定集團《國企改革三年行動方案》,確定31項158條措施,建立改革工作體系和“每月調度、雙月匯報”機制,重點實施提升經理層成員任期制和契約化管理實施比例等任務,序時推進2022年改革任務,已完成91項具體改革措施。四是嚴格落實巡視巡察上下聯動要求,對南沿江公司、融發公司黨委進行巡察,督促抓緊抓實問題整改;派駐紀律監督組列席所屬單位重要會議78次,提出監督建議33條;成立派駐監督組駐龍西地塊開發項目辦公室,加強對自主實施綜合開發項目的紀律監督,保證了重要決策部署有效貫徹執行。五是制定實施集團制度體系建設工作方案,成立工作專班,建立月度調度機制,全面推進集團制度體系建設,截至9月底所屬單位已累計完成制度新建、評估和修訂190項,強化對所屬單位制度執行情況檢查,有效提升了制度執行力;聚焦防范經營風險,制定《集團經營管理前十大風險防控工作方案》,強化了內控體系建設,提升了所屬單位風險防控能力;開展了對所屬單位《管理診斷報告》揭示問題整改情況檢查,加強督促指導。六是編制了《集團對標世界一流管理提升行動實施方案》,定期跟蹤各單位、部室實施進展情況,進一步提升集團系統謀劃能力、精益管控能力、價值創造能力,在深化改革創新中提升集團整體管理水平。七是研究編制了《關于高鐵公司合資鐵路項目首發上市的研究分析報告》,探索謀劃鐵路資產證券化實施路徑;開展集團所持金融資產市值管理工作,通過資管計劃合理布倉京滬高鐵股份,盤活存量金融資產,增厚資產收益。八是編制實施了集團《科技創新三年行動計劃(2021-2023年)》,開展了江蘇高速鐵路設備設施關鍵技術和江蘇省控股鐵路路網運能研究,完成南沿江城際鐵路場站建設中文化圖像應用研究,進一步強化鐵路科技創新。
2. 黨的領導融入公司治理結構不全面。
集團黨委對標《關于中央企業在完善公司治理中加強黨的領導的意見》,把黨的領導貫穿落實到公司治理各環節,按照相關要求積極推動集團和子公司章程修訂,強調黨組織研究討論是董事會、經理層決策重大事項的前置程序,進一步充分發揮各級黨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實”領導作用。截至9月底,已完成集團公司《章程》修訂初稿,督導融發公司、鐵發公司、運營公司、高鐵公司完成了章程修訂。
3. 黨委會與董事會、總經理辦公會權責邊界不清。
一是集團黨委對標《中央企業公司章程指引》,修訂集團和所屬單位章程,堅持協同高效、同向發力原則,進一步正確處理集團黨委會和董事會、總經理辦公會等治理主體的關系,持續完善權責法定、權責透明、協調運轉、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機制。二是制定了《集團公司董事會向經理層授權管理辦法》《集團公司董事會向經理層授權事項清單》,明確了董事會向經理層授權事項,進一步厘清了董事會和總經理辦公會的權責邊界。三是嚴格按照職責權限召開總經理辦公會和董事會討論研究相關事項,根據制度要求履行總經理辦公會和董事會的上會審核程序,確保職權清晰,截至目前未再發生董事會和總經理辦公會混開情形。
4. 議大事抓重點不夠,黨委會有的討論議題事無巨細。
一是結合巡視反饋“員工宿舍管理辦法”“干部異地任職住勤補貼”議案開展自查,全面排查了集團成立以來黨委會決策的527項議題的執行情況,進一步強化對決策事項的跟蹤督查,確保決而必行。二是自2021年第11次集團黨委會起,按照“三重一大”決策事項范圍,所有上會議案均需履行會前OA審批程序,杜絕事無巨細均提交黨委會討論的情況,進一步充分發揮黨委“管大局”作用。
5. “三重一大”制度執行不到位。
一是通過認購保本理財產品237億元,壓降貨幣資金余額,自巡視反饋至9月底未向江蘇交控財務公司歸集資金。二是制定印發了《關于進一步做好所屬各單位2021年度黨風廉政建設重點工作的通知》,對“三重一大”制度執行情況等開展了專項檢查;加強了對所屬單位“三重一大”決策事項的日常監督,截至9月底共撤回所屬單位不合規議案6份,暫緩議案1份。三是督促指導融發公司、南沿江公司完成了《“三重一大”決策制度實施細則》和《重大事項決策清單》制定。
(二)關于“貫徹落實中央、省委深化國企改革決策部署不夠堅決有力,改革創新能力不足”問題的整改
6. “一省一公司”改革缺乏有力舉措。
一是錨定鐵路公益性特性,結合我省實際,通過與國鐵上海局集團多輪次溝通,持續優化了我省境內鐵路運輸組織和列車開行方案,實現了圖定列車開行413.5對(日常線),較2020年底增加213對(日常線);同時在省方控股線路開通前,與上海局集團商定票價差異化執行策略,進一步滿足我省沿線群眾高品質出行的需求。二是參與出資了太倉港疏港鐵路專用線、南通港通海港港區鐵路專用線、洋呂鐵路等鐵路專支線項目,積極促進多式聯運,優化調整運輸結構,更好地發揮鐵路在綜合交通運輸體系中的骨干作用和綠色低碳優勢。三是落實省委省政府“在積極探索自主規劃建設運營模式上邁出更大步伐”部署,組建成立了鐵路運營公司、建設管理公司,在新的起點上探索自主運營、建設。以蘇錫常城際鐵路為試點,謀劃都市圈城際鐵路自主運營,完成蘇錫常城際鐵路自主運營研究招標審批;堅持市場化理念,參與全省市域郊鐵路運營,以海洋鐵路為試點,研究市域動車運營方案,探索開行市域列車;堅持項目投資與線路受托運營相結合,主動參與了太倉港、通海港鐵路專用線、洋呂鐵路聯絡線等項目投資建設,為后續運營做好準備。四是深化“一省一公司”改革,8月底與國鐵上海局集團簽訂了《江蘇高鐵公司客站商業資產委托經營協議》,爭取了較高收益分成比例;將所屬單位清算收入審核情況和委托運輸管理費納入集團綜合考核體系,確保清算收入應收盡收,截至9月底同比2020年增收10億元,完成核增8000萬元;進一步優化資產管理模式,完成對受托單位年度技改、大修計劃初審;全面梳理高鐵公司土地資源現狀,核定資產規模,明確融發公司經營開發主體責任,進一步推動高鐵公司沿線土地綜合開發;持續加強融資能力,通過融資租賃等方式購置動車組共計43.05億元(其中融資租賃本金24.04億元、銀行貸款19.01億元),積極對接銀行等金融機構爭取信貸支持,保障項目貸款額度,截至9月底已完成項目貸款62.07億元(含集團委貸),進一步緩解“兩大矛盾”,堅決維護省方資產經營權益。
7. 國有資產保值增值存在風險,資金籌措和融資能力不足。
一是積極協調省財政廳出臺有關運營補虧政策,提交“十四五”期間線路經營預測。二是積極對接各方社會資本,了解需求,尋找合作契入點,探索引入模式。三是就南沿江公司資本金到位問題,多次對接中交建華東總部,目前中交建正按照國務院國資委要求開展項目投資中期評估。四是與國泰君安等證券公司商討引入并購貸款和資產證券化ABS產品可行性,已編制完成《關于江蘇高速鐵路有限公司鐵路運輸收費權資產證券化融資方案》,擬定《關于集團優質主體企業債券融資方案的議案》,進一步豐富融資方式和融資工具,積極構建低成本、多渠道、可持續籌融資體系。
8. 市場化補虧機制尚未建立。
一是圍繞集團“十四五”發展規劃,聚力推進大金融、土地綜合開發為主的平行產業,克服“等靠要”思想,積極探索市場化補虧機制,持續推進基金、證券等市場化投資項目研究,已完成東興證券定向增發投資事項可行性研究、盡職調查;與興化交投公司就興化站綜合開發合作達成初步意向,擬定開發框架協議,落實綜合開發用地;與保利、萬科、中鐵等開發商共同推進目標地塊的前期工作,拓展土地綜合開發,提升自我造血能力;擬設立江蘇鐵港鐵路多式聯運有限公司,對宜興北站貨場進行經營管理,探索鐵港多式聯運等延伸產業。二是成立了集團非運輸經營性資產經營工作推進領導小組,召開了集團合資公司經營工作座談會,出臺了《關于規范非運輸經營性資產經營管理的指導意見》,制定了集團非運輸經營性資產經營清單,進一步明確了各方職責、經營方式、委托費用計取原則,進一步梳理非運輸經營性資產,簽訂委托經營協議,謀劃經營開發方案,加快資產經營步伐。三是結合集團業務發展需要,截至9月底已引入建設運營、綜合開發、市場投資等領域專業人才39人,充實了“三大產業”發展專業團隊。四是積極調研廣東、福建等地鐵路沿線土地綜合開發,形成專項調研報告,將土地開發相關政策訴求融入《省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快推進鐵路發展的意見》,爭取省級層面予以土地指標保障。積極與六合、興化、高郵、漣水等地方政府開展業務洽談,已完成《興化站土地綜合開發意向協議》《六合西站土地綜合開發框架協議》簽訂,協調興化市政府優化綜合開發協議土地的控規,提升協議用地價值;利用集團省級平臺優勢,開展了站城融合、土地開發相關政策、業務模式及典型案例的業務培訓,有效提升團隊專業能力和投拓能力。五是7月30日與國鐵上海局集團簽訂了《江蘇高鐵公司客站商業資產委托經營協議》,明確收益分成,維護省方權益。六是強力推進南沿江鐵路沿線常熟站、江寧站等重要站點站城融合發展,編制完成常熟站和江寧站站城融合概念設計方案。七是赴馬鞍山和縣、鎮江長山等臨近區域石料廠進行實地調研,進行材料質量和供應實力評估;與常州進林新材料公司多輪磋商,形成鐵礦山尾礦資源再利用開發方案;赴江蘇南鋼實地調研,探討鋼材集采供貨模式;積極謀劃鐵路軌枕產品自主生產模式,形成涉鐵物資調研報告3份、可行性研究報告1份,廣泛積累上下游物資供應資源。
9. 國有資產存在流失風險。
一是印發了《江蘇省鐵路集團有限公司關于規范非運輸經營性資產經營管理的指導意見》,進一步規范了集團非運輸經營性資產經營管理;截至9月底,新長公司、高鐵公司已完成廢棄土地復墾試點段土地評估、資產固化,運營公司已制定6大板塊經營方案,推進實施物流倉儲基地項目。二是針對“6個貨場被路方擅自出租或者無償使用”問題,新長公司已于8月致函南京鐵發公司,并將該項省委巡視反饋意見通報國鐵上海局集團。三是針對“鋼材貿易5742萬元貨款未收回”事項,鐵發公司加大催收力度,截至目前已回款1770萬元。其余款項,鐵發公司已會同集團法務審計部研究通過發送律師函等法律解決方案,與中鐵十九局達成回款意向。
10. 企業內部改革推進不快。
一是集團成立了“不具備優勢的非主營業務和低效無效資產”清理領導小組,指導監督所屬單位開展相關工作;截至9月底集團已完成所有“僵尸企業”清理工作,鐵發公司研究制定了江蘇省鐵路物流投資有限公司清理方案,并于8月24日完成了董事會決策程序,擬通過吸收合并方式以最低成本完成物流公司的清理注銷;二是將所屬單位清算收入和委托運輸費等納入集團綜合考核體系,提高運營效益;完成《CRTS-III型板式無砟軌道板智能建造技術與裝備研究》課題研究及成果轉化應用,實現了人力需求降低60%、廠房占地面積減少40%、生產效率提升20%,生產線設備可以遷移重復使用,進一步降本增效。三是建立月度調度會議機制,強力推進國企改革三年行動;制定了《集團所屬單位經理層成員任期制與契約化管理指導意見》及《實施方案》,督導各單位開展相關工作;進一步深化內部改革,鐵發公司已建立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長效機制,新長公司6名退休人員已轉南京市社保。四是鐵發公司成立4個引戰并購工作小組,篩選項目信息64個,實地考察項目39個,已與標的公司簽訂收購意向協議,并與會計事務所、律所、券商共同完成盡職調查報告初稿。五是鐵發公司正積極協調南京中院和相關債權人,解決相關歷史遺留問題,目前相關債權人正在履行內部不良債權決策程序。
(三)關于“貫徹‘交通強國’重大決策部署存在差距”,‘軌道上的江蘇’建設仍有短板”問題的整改
11. 落實“以我為主”發展戰略存在偏差,委托建設存在“一托了之”現象。
一是開展了征地拆遷費用分析及編制標準研究,完成了《征拆費用編制指導意見》《河道補償、三電遷改費用編制指導意見》大綱編制和審查工作。二是會同設計單位與各市鐵路辦加強用地紅線、環評線等征拆數量核對,進一步深化前期工作,在可研階段精確測算征拆費用,實現了鹽泰錫常宜鐵路減少征拆費用34.2億元;針對“三電”遷改和河道補償超概問題開展專項設計,實現了淮安段河道補償1.41億元費用納入初設概算。三是對國鐵集團主導的鐵路項目,依據國家有關規定,組織第三方機構獨立編制征拆費用報告,并積極協調國鐵集團,實現了北沿江高鐵江蘇段征拆費用比可研審查增加了70億元;對省方主導的鐵路項目,開展“三電”遷改方案設計,加強“土人比”費用核查,據實納入可研估算,減少鹽泰錫常宜鐵路、揚鎮寧馬鐵路等項目超概現象發生。四是聘請專業機構提前介入寧淮鐵路淮安段,參與征地拆遷入戶調查、簽認及審計工作,嚴控拆遷范圍和征拆數量。截至目前,已組織村鎮、區縣鐵辦、鐵路設計單位共同完成848戶民宅、10家企業簽認工作。五是針對南沿江鐵路工地揚塵污染問題,4月27日,南沿江公司、建設指揮部聯合常州市相關單位對5標進行了專項檢查,各項整改措施已落實到位,現場整治取得明顯成效;同時堅持舉一反三,開展了南沿江鐵路全線環保專項檢查,嚴格落實工地周邊圍擋封閉、現場材料規整、土方開挖濕法作業,加強施工便道灑水和車輛沖洗、現場使用密閉式渣土運輸車進行運輸渣土管理等,杜絕此類問題再次發生。六是集團增設了安全質量部,配強管理力量,進一步強化安全投入、安全培訓、應急救援,著力提升集團本質安全水平。七是完成安全監管機制課題研究;編制完成《委托代建鐵路工程安全質量監督管理辦法》,進一步厘清安全責任邊界。八是集團聯合省應急廳、省鐵路辦等單位開展了以“兩特一?!睘橹攸c的專項檢查,進一步壓實安全監管責任。6月23日-25日,集團開展了“五防一穩定”安全生產專項督查暨二季度安全生產檢查、半年度考核工作,加強安全體系建設,強化安全管理糾偏,推動安全生產管理長效化。
12. 委托運營監督管理不到位。
一是強化清算收入審核,截至9月底已完成核增清算收入8000萬元。二是依據國鐵集團有關規定,結合實地調研用工情況,嚴格審核新長公司、高鐵公司委托管理費用,壓降了費用5.5億元。目前省方控股鐵路2021年度委托運輸管理費137萬元/公里,低于國鐵上海局集團管內平均水平。三是深入鹽城、南通、淮安等地調研,與地方政府多次召開專題會議,全面了解地方群眾出行需求;建立了多層次的運營統計分析工作機制,研究我省既有列車運行圖及運營情況,積極與國鐵上海局集團溝通協調,圖定增開列車62對,顯著提升了運營效益。四是在確保安全、保障運輸生產的前提下,進一步嚴控技改、大修支出。2021年核減技改、大修項目219項,核減比例68%,核減金額36111.38萬元。五是就新長公司2021年委托運輸管理費與上海局集團多次協商溝通,依據全成本核算原則,初步核減了41498萬元,核減比例25.26%,其中人工費用七折優惠后核減人工費用36136萬元。新長公司2021年委托運輸管理費與上海局初步商定結果為122793萬元,平均每公里委托運輸管理費131萬元,低于上海局管內平均水平。
13. 自主運營進展緩慢。
一是赴廣州地鐵集團有限公司實地調研,形成《廣東城際鐵路自主運營的探索與實踐》調研報告;以蘇錫常城際鐵路為試點,謀劃都市圈城際鐵路自主運營,多次與省鐵路辦、上海申鐵公司進行對接,已完成太倉先導段與上海嘉閔線貫通運營方案編制,以及自主運營研究課題招標審批。二是編制完成運營公司鐵路運輸許可證申請工作實施方案,加強與國家鐵路局相關部門的溝通聯系。同步完成了海洋鐵路、新長鐵路海泰段等線路自主運營方案的編制。三是赴京石公司調研列車自擔當運營業務,積極推進省方控股鐵路自擔當開行方案研究。
14. 服務國家戰略和江蘇高質量發展主動作為不夠。
一是深入學習領會長江經濟帶發展、長三角一體化發展等國家戰略布局文件精神,深刻把握國家發展要求,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強化責任擔當,增強服務國家戰略的自覺性、主動性。二是參與江蘇省鐵路“十四五”暨中長期發展規劃編制及評審,配合省級相關部門優化鐵路建設規劃。三是以《長江三角洲地區交通運輸更高質量一體化發展規劃》《長江三角洲地區多層次軌道交通規劃》等文件為指導,完成2021-2023年鐵路建設投資計劃編制。積極與長江沿岸鐵路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溝通,推進北沿江高鐵江蘇子公司組建。合理安排鐵路建設項目建設時序和投資規模,加快項目建設,推進長江經濟帶發展、長三角一體化發展。四是會同省有關部門向國家發改委積極爭取多網融合項目上位規劃。6月,《長江三角洲地區多層次軌道交通規劃》正式批復,為新沂至淮安鐵路、常州至泰州城際鐵路、如通蘇湖等項目實施創造有利條件。五是積極與國家發改委、省發改委、國鐵集團、國鐵上海局集團、長江沿岸鐵路集團等單位專題會商、溝通協調,用好省政府鐵路工作周例會等工作機制,加快推進北沿江、通蘇嘉甬、蘇錫常城際鐵路等項目前期工作。截至9月底,北沿江高鐵已完成初步設計鑒修審查、先開段施工圖設計,初設前置要件工作有序推進;通蘇嘉甬鐵路已完成蘇州東隧道先開段施工圖設計,進入國家發改委組織的可研評估階段;蘇錫常城際鐵路太倉先導段已完成太倉站初步設計。六是建立聯系會、周例會工作機制,共同攻堅克難,強力推進在建項目建設。截至目前,南沿江鐵路累計完成站前工程路基78.5%、制梁78.2%、架梁65%,隧道工程已貫通,完成投資124.45億元,站房工程已掛網招標。滬蘇湖鐵路江蘇段累計完成拆遷農戶587戶、企業30家,主線用地交地率95.7%,“三電”及管線遷改54.9%,樁基13518根、承臺648個、墩身543個、箱梁預制122榀。寧淮鐵路先開段累計完成橋梁墩身97.4%、跨S247省道64m連續梁95.9%、跨花河128m連續梁32%、跨永濟西干渠64m連續梁20.6%。七是就北沿江高鐵江蘇子公司法人治理結構、黨組織設立、機構設置方案等與長江沿岸鐵路集團多輪對接,力爭年內完成北沿江高鐵江蘇子公司組建工作。
15. 鐵路貨運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不到位。
一是調研控股鐵路相關貨運需求和39處貨運資源使用情況,開展控股鐵路貨運體系建設方案編制。二是積極協助推動省鐵路辦、地方政府開展了大豐港鐵路支線、濱海港鐵路支線、徐圩支線等專支線項目的規劃、建設和運營工作。三是積極參與、支持地方港口、專支線建設和運營工作,已出資參與了太倉港疏港鐵路專用線、南通港通海港區鐵路專用線、洋呂鐵路等鐵路專支線項目建設。四是深入分析貨運市場需求,梳理上下游整體運輸通道,完善貨運產品設計,進一步厘清構建省內貨運體系建設思路;結合我省實際,提出閑置通道資源設施設備補強方案;針對海安、揚泰地區貨運場站建設,加強與國鐵上海局集團貨運中心業務對接,逐步加強集團貨運業務參與度,提升決策主導權。五是已與國鐵上海局集團合作開展運營信息化建設工作。在完成客運信息化建設的基礎上,優化貨運產品方案,加快推進貨運信息化建設。六是督促貨運中心加快貨運班列開行協調推進工作。已開通運營鹽城北貨場,開行鹽城至寧波港集裝箱班列。
(四)關于“履行全面從嚴治黨‘兩個責任’有差距,黨風廉政建設存在薄弱環節”問題的整改
16. 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
一是編制了集團黨委“十四五”黨建、黨風廉政建設專項規劃,印發了《集團黨委領導班子成員黨建工作責任清單》《集團黨委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清單》和《關于加強各類監督貫通融合、保障執行、促進發展的實施意見》,進一步強化頂層設計,構建完善全面從嚴治黨責任體系。二是對集團“一崗雙責”履責記實情況進行專項梳理,提出改進措施。三是修訂印發了《崗位廉潔風險防控手冊》,建立重點崗位談話記錄機制,赴融發公司等所屬單位開展重點崗位人員談話并形成談話記錄。四是對所屬單位制度執行情況開展了專項檢查,形成專題檢查報告,強化制度剛性執行。五是在巡視整改專題民主生活會、黨委中心組學習會等會上,專題學習了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巡視巡察重要論述和《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等文件精神,嚴格貫徹落實中央、省委關于巡察工作部署要求;制定了集團2021年度巡察工作要點,編制巡察工作規劃;以“兩巡聯動”“巡審聯動”等方式高質量開展了第四輪巡察,共發現兩家被巡黨組織存在問題74個,有效發揮巡察“利劍”作用。六是指導督促被巡黨組織及時召開專題民主生活會,按時報送整改方案和進展情況“雙報告”;會同組織人事、紀律監督、審計財務等部門擰緊巡察整改責任鏈條。截至目前,南沿江公司39個問題已整改到位18個,融發公司35個問題已整改到位25個。七是動態更新巡察工作人才庫,巡察儲備人才由去年的91人增加至109人;選任了2名優秀年輕干部充實到巡察辦,進一步加強了巡察工作力量;邀請省委第四巡視組有關專家開展了專題培訓,提高了巡察人員業務能力。八是嚴格按照省委巡視工作有關剛性要求,在今年第四輪巡察中規范了工作表單編制、個別談話記錄等重點流程環節;制定了巡察工作規則、巡察組管理制度、問題底稿管理辦法。
17. 紀檢監督責任落實有差距。
派駐紀檢監察組一是出臺了《江蘇省紀委監委派駐江蘇交控紀檢監察組參加(列席)綜合監督企業有關會議(活動)工作制度(試行)》,進一步明確參加、列席會議工作要求,規范履職行為。二是邀請省鐵路集團分管領導及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到派駐紀檢監察組給全員講授鐵路建設、運營相關知識,并赴相關建設施工單位現場了解掌握鐵路建設業務知識。三是已對集團銀行開戶、存貸款及其資金使用等情況進行了專項監督檢查。在省紀委監委派駐紀檢監察組的指導和督促下,集團黨委一是印發了《關于對龍西地塊開發工程開展派駐紀律監督工作的實施意見(試行)》,掛牌并派駐專職人員開展龍西地塊項目建設“嵌入式”駐點監督工作,實現工程建設和紀律監督融合嵌入、同步推進。二是根據工作需要,選任到位1名派駐監督組組長、1名巡察辦專職副主任、派駐監督組專職人員4名、巡察辦專職人員2名,實現黨委巡察辦和派駐紀律監督組分設。三是印發《明確專職紀檢員的通知》,所屬單位選配專職紀檢員5名,進一步選優配強紀檢隊伍。四是召開2021年度派駐監督廉情調度會,學習貫徹集團黨委今年第二次全面從嚴治黨專題黨委會和省紀委監委派駐紀檢監察組上半年工作會議精神,回顧總結前一階段紀檢工作,交流研究做好派駐監督工作的方法措施。省紀委監委派駐紀檢監察組有關專家作了紀檢工作基礎知識培訓。
18. 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日常監管不夠,大額資金運作管理不規范。
一是進一步規范大額資金運作管理,6月至9月配置結構性存款時嚴格按照規定詢價,通過對公郵件方式傳遞詢價信息,提高配置過程的合規性,降低風險。二是進一步強化重點領域和關鍵崗位的風險防范,已完成集團公司財務部門關鍵崗位輪崗。
19. 招投標制度執行不嚴格。
一是對高鐵公司、新長公司、南沿江公司招投標工作開展專項檢查,進一步增強各單位招投標工作規范操作意識,目前均按規定有序開展招投標工作。二是配合省交通廳編制了《江蘇省地方鐵路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管理辦法》,規定了由省地方鐵路管理部門對地方鐵路項目建設進行監督管理,明確了地方鐵路工程建設項目可通過江蘇省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和省市公共資源交易平臺進行招投標活動。三是督促新長公司對K331+375老五壩道口“平改立”項目公開招標情況進行再檢查,由原路方管理時的招投標管理體系調整為集團招投標管理體系,做到應公開招標的必須公開招標,杜絕此類現象發生;新長公司召開了專題會議研究招投標管理問題,加強了學習,提高了認識。四是督促高鐵公司按照要求進一步加強對投標單位背景資料審查,進一步提升規范意識和流程意識;高鐵公司已完成招投標管理制度修訂,并嚴格落實整改要求,未再發生此類事情。
20. 違反財經法規。
一是集團辦公室會同財務管理部及時發現問題,從2019年7月起實行“公對公”轉賬,停止通過現金支票轉入食堂管理員個人銀行卡,從源頭避免廉潔風險發生。二是修訂了《江蘇省鐵路集團有限公司職工食堂管理辦法(試行)》,重點加強了日常采購、財務報銷、庫存管理、食品安全等關鍵環節的管理;印發了《食堂財務管理細則》,進一步明確職責分工,強化財務監督,將工作流程嵌入集團費用報銷系統,確保經費使用依法合規。
21. 合同管理存在缺失。
一是未按規定及時報備的135項重大合同,已于8月20日前全部完成補報。二是將重大合同報備要求納入集團年度綜合考核內容。三是7月,組織開展了對所屬各單位上半年度合同管理情況專項檢查,未發現重大合同漏報情況。四是高鐵公司開展了合同管理工作自查,并通過修訂完善合同管理制度、強化制度執行情況檢查、加強合同管理責任考核、將合同管理流程嵌入OA系統等方式,提升合同管理的規范性,杜絕合同簽訂時間早于合同審批時間等情況。
22. 公務用車管理存在漏洞。
一是已與國鐵上海局集團會商簽訂《備忘錄》,明確車輛的資產權屬與注冊登記使用權分立,車輛資產由項目公司組固,車輛注冊登記戶頭放在車輛的使用單位,車輛的管理責任、安全責任、廉潔責任由實際使用單位負責。二是集團全面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關于公務用車制度改革的總體要求,組織實施了《參照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實施意見規范公務用車管理專項工作方案》,確定了本部公務用車規范管理方案,明確了對二級企業公車管理的原則要求。批復了所屬單位《規范公務用車管理方案》,進一步規范了所屬單位公務用車管理。三是截至9月底,新長公司、南沿江公司已完成委托業務用車的過戶手續辦理。因疫情影響,高鐵公司62輛車已完成異地過戶手續,其余19輛正在加快辦理。
23. “四風”問題依然多發,“文山會?!眴栴}突出。
一是實行“三級核稿”制度,對篇幅過長、簡單照搬照抄、內容虛乏空洞、單純轉發等文件堅決予以退回,把好發文“第一關”。二是堅持多會合一、長會短開原則,辦公室提前1周統籌安排涉及各部室、各單位參加的會議,減少會議次數。同時,建成了集團視頻會議系統,提升會議效率和質量,7-8月共召開視頻會議4次。三是印發了《進一步強化集團系統“三服務”工作實施方案》,進一步精簡所屬單位配套類文件,統籌控制精簡會議。
24. 制度建設存在照搬照套現象。
一是督促鐵發公司制定了制度體系建設工作方案,對既有制度進行梳理評估,及時修訂完善。截至9月底,已完成14項制度修訂。二是將鐵發公司制度建設納入年度綜合考核內容,通過專題工作例會、制度質量評議等方式,指導督促鐵發公司完善制度建設。三是按照每年組織2次專項檢查的要求,7月已組織對鐵發公司105項制度開展了專項檢查。
25. 存在“企業特殊論”思想。
一是在調研省屬企業相關標準的基礎上,完成修訂《集團公司差旅費管理辦法》并嚴格執行,其中住宿標準符合省財政廳《江蘇省省級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等相關文件精神;同步修訂了《紀念品管理辦法》《接待工作規定》《領導人員履職待遇、業務支出管理辦法》等制度。二是召開專題會議,加強了制度宣貫,并在集團內開展對標自查,強化監督檢查。三是在所屬單位報銷流程中加入集團審批流程,嚴控超額發放福利現象。四是擬在2021年將該類費用列入年度審計專項薪酬執行分配情況予以統計。
26. 違規公款買酒用于商務接待。
一是新長公司已完成對剩余酒退貨處理,收回退款4420元。二是按照《省國資委 省財政廳關于進一步規范省屬企業商務招待管理的通知》要求,新長公司修訂了《接待管理辦法》并嚴格執行。三是新長公司嚴格按照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等要求,進一步強化黨風廉政建設,杜絕此類現象再次發生。
27. 發放獎金補貼名目繁多,程序不規范。
一是根據集團《總經理特別獎管理辦法(試行)》要求,通知相關部室和個人補充申請表和相關事跡材料。嚴格規范集團總經理特別獎發放審批流程,強化員工遵章意識和制度剛性執行。二是全面梳理集團榮譽、績效獎勵發放流程,未發現流程不規范、審批不完整等情況,嚴格做到所有薪資福利發放均符合制度規定。三是已完成集團公司2020年度工資總額清算和2021年度工資總額預算報告并報省國資委;按照“增人不增資、增人須增效”原則,對所屬各單位工資總額進行審核,嚴格落實集團工資總額管理相關規定。四是針對巡視反饋意見中所涉及的多個類別單項獎金,新長公司已停止發放;結合實際對薪酬管理體系進行完善,進一步建立健全體現崗位價值和業績導向的員工薪酬分配。五是制定了績效考核管理辦法,優化與崗位價值相匹配的差異化薪酬結構,以崗定薪,強化考核兌現,合理調整各類人員之間的收入分配關系。六是鐵發公司已停止報銷異地住勤補貼,并對2018年5月以來異地住勤補貼發放情況進行嚴肅自查,形成自查報告。同時,修訂完善了《外派人員管理實施細則》,將外派人員異地住勤補貼納入工資管理,進一步加強對外派人員的薪酬管理。
(五)關于“貫徹新時代黨的組織路線不夠到位,落實黨建工作責任制存在差距”問題的整改
28. 基層黨建工作存在薄弱環節。
一是嚴格落實黨建工作責任制,定期召開黨委會專題研究黨建工作。集團本年度第10至15次黨委會均研究審議了黨建工作相關議題。其中,第10次黨委會專題研究了“意識形態工作”,第11次黨委會專題研究了“巡視整改工作”,第15次黨委會為本年度第二次全面從嚴治黨專題黨委會。通過定期研究黨建工作,進一步加強對集團黨建工作的系統謀劃,有力推動黨建工作主體責任的落實。二是持續深入開展“黨旗高揚”“戰旗飛揚”“黨徽閃亮”主題活動,舉辦黨建案例征集評選活動,截至9月底已征集典型案例8篇。印發了《關于強化黨建引領堅決打贏防疫防汛阻擊戰的通知》,組織開展了“同心抗疫、出行有我”通勤保障活動。創新開展“黨建特派員送服務”活動,截至9月底已“上門送服務”11次。三是按照上級和集團黨委統一部署,深入開展黨史學習教育,共組織集中學習、專題研討、實境教育200余次,集團黨委班子成員深入基層上黨課9次,進一步做到學史明理、學史增信、學史崇德、學史力行。四是結合“我為群眾辦實事”實踐活動,扎實推進“兩在兩同”建新功行動,積極開展了“黨旗飄在一線、堡壘筑在一線、黨員沖在一線”等專項行動,有力推動黨建工作與經營發展深度融合,助推集團高質量發展取得新成效。
29. 黨內政治生活不夠嚴肅。
制定了《集團黨員領導干部民主生活會規定(試行)》,規范民主生活會召開程序,進一步提高集團黨委班子民主生活會質量。8月3日,集團黨委召開巡視整改專題民主生活會,省委巡視辦督導人員應邀參會,對會議召開情況予以肯定,認為“會議準備充分,班子成員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的勇氣足、辣味濃,會議取得了預期成效”。
30. 執行“三會一課”制度不嚴格。
一是修訂基層黨支部標準化建設規范,印發了《集團基層黨支部分類定級和星級管理實施辦法(試行)》,進一步明確黨支部“標準+示范”建設的具體要求,推動基層黨建工作制度化、標準化、規范化。二是開展“黨建特派員送服務”活動,對所屬單位各黨支部《黨支部工作記錄本》記錄情況進行專項檢查,進一步規范所屬單位黨支部“三會一課”記錄。三是對相關支部記錄人員進行了提醒談話和業務指導,杜絕涂改造假等現象再次發生。
31. 基層黨組織建設不規范。
一是堅持即知即改,做到黨的組織及工作機構與企業經營發展同步設置。在今年新成立的運營公司及時成立了黨組織,實現黨組織和黨的工作全覆蓋。二是舉辦集團2021年度黨務干部素質培訓班,對黨員發展、基礎臺賬建立、黨支部標準化建設等黨務實務進行針對性專題培訓,黨務干部政治素養、專業水平和業務能力得到明顯提升。三是統一發放《黨支部工作記錄本》并規范記錄,指導所屬黨支部按月及時收繳黨費并及時登記臺賬。
32. 選人用人不夠科學規范,干部隊伍建設統籌謀劃不夠。
一是編制完成集團“十四五”干部人才專項規劃,印發了《集團年輕干部培養選拔三年行動計劃(2021—2023年)》,進一步加強了干部隊伍建設的頂層設計,明確了年輕干部培養選拔的三年目標任務和具體舉措。制定了《專業技術崗位設置與聘用管理辦法(試行)》,建立健全了管理與專業技術雙通道晉升機制。二是今年以來,集團通過社會招聘和市場獵聘先后引進鐵路建設、投資管理、運營管理、綜合開發、財務管理等各類專業技術人才39人,全面落實人才強企和創新驅動戰略,持續打造專業化、高素質、復合型“鐵軍”隊伍。三是與南京大學合作開辦“向日葵”英才成長“小灶”班,截至9月份累計授課120學時;與專業培訓機構合作完成“三行”課堂教學任務和課程設計,助力培養“先行、篤行、我行”的“鐵軍”英才。
33. 履行干部選拔任用程序不規范。
按照干部選拔任用工作規定,嚴格履行分析研判和動議、民主推薦、考察、討論決定、任職等程序,堅持政治標準,開展政治體檢,嚴格審核考察對象干部人事檔案,就黨風廉政情況聽取紀檢部門意見,截至9月底,規范完成了7名集團黨委管理干部選拔任用和運營公司經營層選配,并認真做好全程紀實工作。
34. 執行干部選拔任用有關規定不嚴格。
一是修訂了《集團委派推薦董事監事管理辦法(試行)》,對干部兼職數量作了進一步規范。全面梳理了當前中層干部兼職情況,對兼職數量較多的進行調整,截至9月底已全部符合制度規定要求。二是舉一反三,嚴格按照兼職董監事管理相關規定,均衡擇優委派推薦董監事,促進董監事更好地履職。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打算
在省委巡視辦的關心指導下,經過3個月的集中整改,集團黨委在省委巡視問題整改上取得了實質性進展和成效,但目前的巡視整改成效還只是階段性的。接下來,集團黨委將進一步深化思想認識,強化責任擔當,馳而不息抓好省委巡視反饋意見整改,以實實在在的工作成效加快打造“軌道上的江蘇”、推動集團高質量發展,向省委交出一份滿意的答卷。
(一)對標要求,持續強化整改政治擔當。緊密結合黨史學習教育,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七一”重要講話精神、習近平總書記視察江蘇重要講話指示精神、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巡視整改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自覺與黨中央、省委要求對標對表,把巡視整改作為必須履行的政治責任和政治使命,作為必須嚴守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把牢政治方向,強化政治擔當,以對黨中央、省委負責,對黨和人民事業負責的精神抓好巡視整改,以整改工作的決勝答卷詮釋對黨的絕對忠誠。
(二)以上率下,擰緊壓實整改責任鏈條。認真落實巡視整改主體責任,把整改責任壓實到崗、傳導到人、延伸到“最后一公里”。集團黨委班子成員真抓真管、真改真嚴,堅持以上率下,以身作則,進一步加強對巡視反饋問題整改的組織領導,強化指導、嚴格監督。抓住“關鍵少數”,督促集團各級黨組織始終擔負起巡視整改的主體責任,黨組織書記履行好整改“第一責任人”責任,以嚴的標準、實的作風統籌推進整改落實到位。
(三)持續發力,堅決抓好后續整改任務。堅持巡視整改組織領導和督促指導不放松。集中整改轉為持續整改后,集團黨委將按照《省委巡視反饋意見整改工作方案》制定的任務書和時間表,堅持目標任務不變、標準要求不降、工作力度不減,從嚴從實抓好后續整改。對未完成的整改任務,對照問題清單、任務清單、責任清單和整改要求,持續跟蹤督辦,定期了解進度,確保在時間節點內完成整改任務;對已經完成的整改任務,適時組織“回頭看”,防止問題反彈;對整改效果不好的,分析原因、改進方法,確保整改取得實效。
(四)著眼長遠,統籌兼顧確保整改實效。以省委巡視整改為契機,堅持舉一反三、以點帶面,統籌抓好集團各項重點工作,持續放大整改效應,不斷構建長效機制,將巡視整改與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結合起來,與扎實推進黨史學習教育、融合推進“兩在兩同”建新功行動、“我為群眾辦實事”實踐活動結合起來,與服務國家戰略落地和全省高質量發展結合起來,把省委巡視整改成果轉化為推動全面從嚴治黨、促進集團改革發展和加速江蘇高鐵建設的實際成效,切實扛起“爭當表率、爭做示范、走在前列”的重大使命。
歡迎廣大干部群眾對巡視整改落實情況進行監督。如有意見建議,請及時向我們反映。聯系方式:電話025-83115327;郵政信箱:江蘇省南京市棲霞區馬群新街189號江蘇省鐵路集團有限公司213室黨委巡察辦;電子郵箱jyk@jsrg.com.cn。
中共江蘇省鐵路集團有限公司委員會
2021年10月25日